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

2022-02-25 09:45:38 来源: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2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 有明确的任务来源,包括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行立项的科技成果项目;
2. 科技成果项目已经完成;
3. 无知识产权争议和技术成果权属纠纷;
4. 不涉及国家保密项目。

二、评价项目范围

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卫星导航技术位置服务、智能交通、智能网联、自动驾驶、无人机、时频系统、共享经济、互联网、航海航空、精准农业、智能电网、智慧城市、人工智能、社会服务和民生等诸多领域的应用,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与运行、北斗接收机核心部件制造、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与应用、地基星基增强系统应用、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领域,以及适用于卫星导航产业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、客户服务和商业模式、标准和规范、作品和专著、新媒体等。

三、申报资料

1.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(见附件)(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);
2.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(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);
3.其他支撑材料:立项/结题验收报告、技术检测报告、查新报告、测试报告、用户应用证明、知识产权证明(可选)、所获荣誉(可选)、涉密证明(可选)等(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)。

四、组织程序

1.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;
2.初审合格后,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并与申报单位协商,安排组织科技成果评价会议;
3. 科技成果评价会议结束后,协会将向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方出具《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》(PDF电子版、纸质版2份)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 申报时间:2022年2月15日始至2022年5月30日;
2. 申报资料请发送至协会邮箱,不受理纸质资料。
3. 科技成果评价会议采用线下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
王 强(010)68181970 13691359098 (同微信号)
白云芳(010)68181970 18611683392(同微信号)
邮 箱:glacxs@glac.org.cn

附件: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


2022年2月14日


附件://www.88cc8.com/uploadfile/2022/0214/20220214102839831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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