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设立北斗智能网联汽车专业委员会等3个分支机构的通知

2022-11-08 14:00:35 来源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 章程,经 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,协会决定设立 北斗智能网联汽车专业委员会、北斗与元宇宙融合应用专业委员会、无人机专业委员会。
请上述三个专业委员会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,在协会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,全力推动我国卫星导航技术在所属业务领域应用与发展。
2022年8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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